
服務簡介
購買/租賃輔具,由特約廠商來幫您! 讓您免付全額(只需部分負擔+超額自費)、也不需再四處奔波請款。
補助標準
3年補助4萬元,除照顧組合表中註明免部分負擔之組合外,應依照下列身分別自行負擔比例。
長照輔具照顧組合表
申請資格
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65歲以上老人
(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 55-64歲原住民
(四)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申請方式
由專業人員評估,並經輔具中心核定取得核定公文後,即可向特約廠商購買輔具。
特約廠商查詢
目前共有1061家購置廠商、114家租賃廠商、31家清潔消毒廠商,且持續增加中。
特約廠商名單
洽詢單位
新北市輔具資源蘆洲中心 -電話 02-82867045 新北市輔具資源新店中心 -電話 02-29121911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電話 02-29603456 分機3828、3865、3642、3643、3646,或本市境內可撥打1999
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板橋分站:02-2968-3331
雙和分站:02-2246-4570
三重分站:02-2984-3246
新店分站:02-2911-7079
三峽分站:02-2674-2858
淡水分站:02-2629-7761
新莊分站:02-8521-9801
汐止分站:02-2690-3966
泰山分站:02-2900-3616
購買/租賃輔具,由特約廠商來幫您! 讓您免付全額(只需部分負擔+超額自費)、也不需再四處奔波請款。
補助標準
3年補助4萬元,除照顧組合表中註明免部分負擔之組合外,應依照下列身分別自行負擔比例。
補助比例 | 長照低收入戶 | 長照中低收入戶 | 長照一般戶 |
---|---|---|---|
政府補助比例 | 100% | 90% | 70% |
自行負擔比例 | 0% | 10% | 30% |
備註 | 實際購買/租賃金額若超過表定給付金額部分,需超額自費 | 實際購買/租賃金額若超過表定給付金額部分,需超額自費 | 實際購買/租賃金額若超過表定給付金額部分,需超額自費 |
長照輔具照顧組合表
申請資格
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65歲以上老人
(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 55-64歲原住民
(四)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申請方式
由專業人員評估,並經輔具中心核定取得核定公文後,即可向特約廠商購買輔具。
特約廠商查詢
目前共有1061家購置廠商、114家租賃廠商、31家清潔消毒廠商,且持續增加中。
特約廠商名單
洽詢單位
新北市輔具資源蘆洲中心 -電話 02-82867045 新北市輔具資源新店中心 -電話 02-29121911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電話 02-29603456 分機3828、3865、3642、3643、3646,或本市境內可撥打1999
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板橋分站:02-2968-3331
雙和分站:02-2246-4570
三重分站:02-2984-3246
新店分站:02-2911-7079
三峽分站:02-2674-2858
淡水分站:02-2629-7761
新莊分站:02-8521-9801
汐止分站:02-2690-3966
泰山分站:02-290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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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