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當我們老在一起

敬老、愛心及愛心陪伴悠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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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簡介:
▸敬老卡及愛心卡
每人每月提供480點(1點=1元),115年7月起加碼至600點,使用範圍如下:
1.公車: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市區公車(依實際搭乘金額扣點)。
2.國道客運(含部分一般公路客運):115年1月起開放,起迄站均在北北基桃宜境內,路線以社會局公告為準。
3.捷運:臺北捷運沿線及新北捷運沿線(以上依全票4折票價扣點)、桃園機場捷運(依半價車資計費,每趟次最高扣抵30點)。
4.臺鐵:115年2月起,起或迄其中一站為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或宜蘭市境內車站,每趟次最高扣抵150點。
5.計程車:搭乘貼有「新北敬老愛心車隊」標章的計程車,115年2月起,每趟次最高扣抵85點,剩餘車資須由票卡內儲值金額扣除,因此搭車前請務必於卡片內儲值足夠金額。
6.YouBike:113年7月起開放,騎乘YouBike2.0、2.0E,限新北市境內借車、雙北市及桃園市境內還車,依YouBike2.0及2.0E現行計費方式扣點)。115年7月起 YouBike 2.0E 電輔車前30分鐘免費。
7.新北市國民運動中心:115年1月起開放,新北市境內國民運動中心,可用於非公益時段單次入場費、單次場地租借費、單次課程,每項次最高扣抵50點。
8.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板橋院區)及29區衛生所:115年1月起開放,用於門診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

▸愛心陪伴卡
領有愛心卡之必要陪伴者一人,陪同身心障礙者搭乘全國國內可使用電子票證之大眾運輸工具時,一律享有半價優惠。

二、申請資格:
(一)敬老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或年滿55歲原住民、居留地址於本市境內持永久居留證年滿65歲以上之外籍人士,於屆齡當月第1 個工作日可提出申請。
(二)愛心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居留地址於本市境內持永久居留證並取得我國身心障礙證明之外籍人士。
(三)愛心陪伴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居留地址於本市境內持永久居留證並取得我國身心障礙證明之外籍人士,並於「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欄位註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
※同時符合敬老卡及愛心卡申請資格者,僅得擇一申請;若選擇敬老卡者, 無法搭配愛心陪伴卡優惠。同時符合敬老卡與愛心卡申請資格者,僅能擇一申請。

三、申請方式:
 請依辦理之身份備齊下列之文件後,親自或郵寄掛號方式至本市各區公所辦理。
1.敬老卡:(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可申請)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外籍人士檢附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原住民請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1份。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2.愛心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市民可申請)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外籍人士檢附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愛心陪伴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內載明需有必要陪伴者)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愛心卡申請人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與愛心卡申請人相同之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外籍人士檢附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洽詢單位
(一)向新北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公所現場製卡
(二)詢問電話: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02)2960-3456分機3764
瀏覽人次:25831 人 更新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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