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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簡介:
▸敬老卡及愛心卡
每人每月提供480點(1點=1元)免費搭乘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市區公車及部分一般公路客運路線、臺北捷運沿線、新北捷運沿線(包括淡海輕軌、安坑輕軌、環狀線)、臺鐵臺鐵(起或迄其中一站為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境內車站,每趟次最高補助30點);113年1月起再開放可搭乘桃園機場捷運(起迄站無限制,每趟次最高補助30點)。
▸愛心陪伴卡
領有愛心悠遊卡之必要陪伴者一人,陪同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或捷運時,一律半價補助。
二、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市民。
同時符合敬老卡與愛心卡申請資格者,僅能擇一申請。
三、申請方式:
請依辦理之身份備齊下列之文件後,親自或郵寄掛號方式至本市各區公所辦理。
1.敬老卡:(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可申請)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最近3個月內照片1張。
▸原住民請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1份。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2.愛心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市民可申請)
▸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最近3個月內照片1張。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3.愛心陪伴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內載明需有必要陪伴者)
▸愛心卡申請人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與愛心卡申請人相同之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四、各區公所聯繫方式:
聯絡人: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李小姐、新北市各區公所,洽各社會人文課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64
▸敬老卡及愛心卡
每人每月提供480點(1點=1元)免費搭乘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市區公車及部分一般公路客運路線、臺北捷運沿線、新北捷運沿線(包括淡海輕軌、安坑輕軌、環狀線)、臺鐵臺鐵(起或迄其中一站為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境內車站,每趟次最高補助30點);113年1月起再開放可搭乘桃園機場捷運(起迄站無限制,每趟次最高補助30點)。
▸愛心陪伴卡
領有愛心悠遊卡之必要陪伴者一人,陪同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或捷運時,一律半價補助。
二、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市民。
同時符合敬老卡與愛心卡申請資格者,僅能擇一申請。
三、申請方式:
請依辦理之身份備齊下列之文件後,親自或郵寄掛號方式至本市各區公所辦理。
1.敬老卡:(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可申請)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最近3個月內照片1張。
▸原住民請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1份。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2.愛心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市民可申請)
▸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最近3個月內照片1張。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3.愛心陪伴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內載明需有必要陪伴者)
▸愛心卡申請人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與愛心卡申請人相同之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四、各區公所聯繫方式:
聯絡人: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李小姐、新北市各區公所,洽各社會人文課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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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