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簡介
提供補助金,讓經濟弱勢的失能長者能用較便宜的價格住進長期照顧機構、護理之家。補助標準依本府與各安養機構簽訂合約而定。老人公費安置補助類型標準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年滿65歲,無法定傳染病的中、低收入戶長者。(中低收入須經失能評估,失能等級達中度失能者)
申請方式
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申請。
111至112年度新北市低收入戶老人機構安置補助暨老人保護安置合約機構 檔案pdf
洽詢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電話 02-29603456 分機3758、3712
承辦人員:丁玲玲、楊若怡
或本市境內撥打可1999
傳真號碼:(02)2965-0149
提供補助金,讓經濟弱勢的失能長者能用較便宜的價格住進長期照顧機構、護理之家。補助標準依本府與各安養機構簽訂合約而定。
類型 | 最高補助金額 |
---|---|
安養補助 | 每月10,000元 |
養護補助 | 每月22,000元 |
呼吸照護安置補助 | 每月6,000元 |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年滿65歲,無法定傳染病的中、低收入戶長者。(中低收入須經失能評估,失能等級達中度失能者)
申請方式
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申請。
111至112年度新北市低收入戶老人機構安置補助暨老人保護安置合約機構 檔案pdf
洽詢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電話 02-29603456 分機3758、3712
承辦人員:丁玲玲、楊若怡
或本市境內撥打可1999
傳真號碼:(02)2965-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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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