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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老在一起

住屋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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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修繕
服務簡介
補助中低收入老人房屋整修費用,例如整修及走道改善工程、住屋防水、給水、排水及其他關於室內居住安全及衛生必要修繕、臥室、廚房、浴室、室內樓梯。

補助內容
依照修繕住屋改善內容核實核定,最多補助5萬元。

申請資格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年滿65歲,領有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現實際居住要整修的房屋中滿6個月,但居住於公有宿舍、出租國宅、社會福利機構、護理機構、榮民之家或違章建築者,不予補助。 
▸申請人或修繕住屋3年內沒有申請過本項補助,或者低收入戶住宅修繕補助。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年度改善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申請表。檔案doc   檔案odt
二、領據。檔案doc   檔案odt
三、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四、自有房屋者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1份。
五、非自有房屋者: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房屋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房屋所有權人自本年度起核算3年以上使用同意書 檔案doc   檔案odt ;如為租賃房屋,需補附自本年度起,簽約3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書影本(經法院公證)。
六、3家廠商估價單(估價單應詳細載明修繕項目、規格、數量、單位、單價及總價等相關資訊,且加蓋店章、統一編號及負責人私章。
七、修繕前照片。                 

洽詢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電話 02-29603456  分機 3761
承辦人員:李秉霏
或本市境內可撥打1999
瀏覽人次:2465 人 更新日期:202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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