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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簡介:
65 歲至79 歲之長輩:致贈新臺幣1,500 元整。
80 歲至89 歲之長輩:致贈新臺幣2,000 元整。
90 歲至99 歲之長輩:致贈新臺幣5,000 元整。
100 歲以上之長輩:致贈新臺幣2萬元整。
二、申請資格:
設籍新北市且至當年度重陽節當月年滿65歲以上,於重陽節當月底前設籍已滿1年且至重陽節當日(113年10月11日)前1個月仍持續設籍者之老人。
三、申請方式:
致贈方式以長輩意願為原則,提供現金和匯款兩種方式發放,長輩可依據自身需求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1)現金發放:無需申請,市府會自行提供,凡符合領取資格的長輩接到區公所致贈通知後可以攜帶身分證、印章到各區公所指定地點領取,或由各區公所相關人員代表到府致送禮金。
(2)匯款發放:有需求者,可至區公所填妥該年重陽節敬老禮金金融帳戶申請書,或至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網-老人福利專區下載重陽禮金匯款申請書。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林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66
65 歲至79 歲之長輩:致贈新臺幣1,500 元整。
80 歲至89 歲之長輩:致贈新臺幣2,000 元整。
90 歲至99 歲之長輩:致贈新臺幣5,000 元整。
100 歲以上之長輩:致贈新臺幣2萬元整。
二、申請資格:
設籍新北市且至當年度重陽節當月年滿65歲以上,於重陽節當月底前設籍已滿1年且至重陽節當日(113年10月11日)前1個月仍持續設籍者之老人。
三、申請方式:
致贈方式以長輩意願為原則,提供現金和匯款兩種方式發放,長輩可依據自身需求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1)現金發放:無需申請,市府會自行提供,凡符合領取資格的長輩接到區公所致贈通知後可以攜帶身分證、印章到各區公所指定地點領取,或由各區公所相關人員代表到府致送禮金。
(2)匯款發放:有需求者,可至區公所填妥該年重陽節敬老禮金金融帳戶申請書,或至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網-老人福利專區下載重陽禮金匯款申請書。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林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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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