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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火災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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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過主動居家訪視或受理市民申請,免費為市民於家中寢室、客廳等處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及早發現火災,保障生命安全。

2.服務對象: 
凡居住本市建築物總樓層高為5樓以下之公寓、透天厝住宅,未曾向本局相關單位申請裝設住警器者皆符合申請條件

3.注意事項:
1.申請補助以地址為單位,每一地址至多補助設置1顆,以申請1次為限,針對資源回收戶、獨居長者、中低收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及高風險家庭等對象最多補助3顆,如有不足請自行購買,並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設置。
2.領取時請提供申請補助資格佐證資料以利審查(如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戶口名簿、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等),若現場查核實際條件如與申請補助資格不符,得不予補助設置。
3.本局補助之住警器為偵煙型探測器,勿裝設於廚房等易致誤報位置。
4.優先針對資源回收戶、獨居長者、中低收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及高風險家庭執行到府安裝。

4.補助標準: 
1.申請補助以地址為單位,每一地址至多補助設置1顆,以申請1次為限,如有不足請自行購買,並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設置。
2.本年度(112年)針對中低收及低收入戶、獨居長者、資源回收戶、高風險家庭及身心障礙者等專案對象,依實際需求補助安裝至多3顆為原則,如遇有狀況特殊者,則按現場實際狀況進行調整。

5.申請方式:
1.臨櫃申請︰致電給鄰近消防分隊說明家中狀況,消防隊會約定時間到家中訪視,或是攜帶身分證件至分隊現場,由分隊同仁現場直接查詢,若確定符合條件後則可執行到府安裝服務。
2.線上申請︰民眾亦可至消防局網站線上申請(網站︰https://www.dsc.ntpc.gov.tw/firersa/),經分隊審核不論是否符合補助條件者,便會以電話及簡訊通知審核結果,期程約2-3個工作天。
3.消防人員、志工團體、社福人員進行居家訪視或主動調查找出高風險家庭後,將會統一協助安裝。



聯絡人:溫少宇先生
聯絡電話: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電話 (02)89519119  分機6153
更新日期: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