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條件
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族長者。
補助金額
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族長者。
補助金額
項目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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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類別 | 設籍本市年滿 55 歲以上之原住民,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者。 |
1、設籍本市且年滿55歲以上之低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
2、符合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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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3萬4,000元整 | 4萬4,000元整 |
上顎全口活動假牙 | 1萬7,000元整 | 2萬2,000元整 |
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1萬7,000元整 | 2萬2,000元整 |
上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2萬9,000元整 | 3萬9,000元整 |
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2萬9,000元整 | 3萬9,000元整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2萬3,000元整 | 3萬3,000元整 |
上顎部分活動假牙 | 1萬2,000元整 | 1萬7,000元整 |
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1萬2,000元整 | 1萬7,000元整 |
固定式假牙(指牙冠或牙橋) | 單顆3,400元 最多補助10顆 |
單顆6,000元 最多補助3顆 |
活動假牙維修費 | 3,400元整 | 6,600元整 |
※ 注意:請先申請、再裝牙,才有補助喔!
申請程序:
(一)提出申請:攜帶健保卡及申請表單逕向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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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腔檢查:由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供口腔檢查服務。
申請程序:
(一)提出申請:攜帶健保卡及申請表單逕向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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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腔檢查:由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供口腔檢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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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查作業:由本局辦理申請者資格之審查作業,涉及醫療專業部分由社團法人新北市牙醫師公會指派具合格牙醫師證書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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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裝置或維修假牙:經審核通過後,本局將發核定函予申請者及提供口腔檢查服務之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始得製作或維修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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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請款:請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 向本局申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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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裝置或維修假牙:經審核通過後,本局將發核定函予申請者及提供口腔檢查服務之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始得製作或維修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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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請款:請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 向本局申領款項。
洽詢單位
原住民族行政局社會福利科 電話
承辦人員:高堃豪。
(02)2960-3456 分機 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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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