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簡介
老人健保補助
補助對象
整年度對象:
於108年12月31日前連續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且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補助整年度健保補助。
下年度對象:
109年1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前連續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且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補助下半年度健保補助。
(惟發放時戶籍已遷出本市或死亡登記者則不予補貼)
補助標準、方式:
1.依據長輩年齡、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類別及綜合所得稅率,給予 3,324 至 2 萬元不等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65歲至79歲之老人:整年度補助新臺幣3,324元整;下半年度補助新臺幣1,662元整。
80歲至89歲之老人:整年度補助新臺幣4,000元整;下半年度補助新臺幣2,000元整。
90歲至99歲之老人:整年度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下半年度補助新臺幣5,000元整。
100歲以上之老人:整年度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下半年度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
老人健保補助
補助對象
整年度對象:
於108年12月31日前連續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且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補助整年度健保補助。
下年度對象:
109年1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前連續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且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補助下半年度健保補助。
(惟發放時戶籍已遷出本市或死亡登記者則不予補貼)
補助標準、方式:
1.依據長輩年齡、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類別及綜合所得稅率,給予 3,324 至 2 萬元不等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65歲至79歲之老人:整年度補助新臺幣3,324元整;下半年度補助新臺幣1,662元整。
80歲至89歲之老人:整年度補助新臺幣4,000元整;下半年度補助新臺幣2,000元整。
90歲至99歲之老人:整年度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下半年度補助新臺幣5,000元整。
100歲以上之老人:整年度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下半年度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
2.老人健保補助分為繳入中央健康保險署或轉入長輩指定之帳戶。健保全額補助者,由市府逕繳入中央健康保險署;非全額補助者,將以轉帳方式於年底前,分二次撥入長輩指定之帳戶。
3. 凡初次符合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者,市府會主動作業以專函通知,其只需將回郵信封填妥後,投遞郵筒寄回本府即可。
洽詢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承辦人員:陳小姐
電話(02)2960-3456 分機 3765 或本市境內可撥打1999
瀏覽人次:72886 人
更新日期:2021-01-19